绍兴县法院多管齐下实现司法公正,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立案大厅做足了服务功夫 人性化,是绍兴县法院立案大厅所有设置的一个主要标准。整个大厅分为立案收诉区、信访接待区、判后答疑区、立案调解区和候访休息处,每个专门的区域都有专门的负责人员。当事人一跨进大厅,导诉人员就会予以解惑答疑。从指导当事人诉讼到立案调解简单的纠纷,立案大厅提供一条龙一站式的服务。 立案大厅里还有一些小东西让当事人看着觉得特别温暖,比如老花眼镜,那是为特殊的当事人准备的;比如互联网上网接口,那是为当事人,尤其是许多律师朋友提供的快捷服务;比如一本本详细介绍诉讼常识的法律知识读本,那是不懂如何打官司的群众最需要的。 除了这些看得见的服务,这个大厅还给许多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送去了司法温暖,解决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近3年来,绍兴县法院总共给3182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265万余元。
阳光执行让债权人明明白白 绍兴县法院是全省法院系统中的规范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首批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在规范执行工作上,该院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 执行过程中引入听证程序是绍兴县法院阳光执行的一个重要举措,获得了众多债权人的充分肯定。2007年,冯国安法官执行了一起大案,在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就先后进行了两次听证。冯法官介绍说,此案执行标的达1.3亿元,涉及银行、个人等30多个大大小小的债权人。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决定先对被执行人的资产进行评估。为决定由谁来评估,法院召集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了第一次听证。此后在分配执行到位的资产时,法院再次召集了所有债权人对分配方案进行听证,以确保每个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阳光执行还体现在方方面面,如把拍卖变卖抵债物资工作从执行局分离出去,通过抽签决定拍卖机构;由合议庭集体研究决定案件中止、终结问题等。 绍兴县法院周剑敏院长介绍说,所有这些做法都是着眼于提高案件有效执结率和标的实际到位率,坚持执行公开和穷尽执行措施,努力实现执行公正,保障合法权益。
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 公正和效率是法院追求的主题,“三分离、五统一”是绍兴县法院通过强化流程管理促进公正和效率的一个重要举措。“三分离”是指立案和审理分离、审判和执行分离、审判和监督分离;“五统一”是指统一立案、统一调查送达、统一财产保全、统一审限跟踪和统一查评归档。 “三分离、五统一”的案件管理模式既实现了分权制衡,又提高了各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规范了司法权力的运行。绍兴县法院2007年刑事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为18天,而民商事案件有八成多通过调解或撤诉结案。 公正和效率离不开有力的指导和监督,绍兴县法院在强化权力制约上采取的是“寓指导于监督”的方式,而院、庭长直接办理案件则是这种方式的最直接体现。2007年该院院、庭长直接办理的诉讼案件占案件总数的22.8%。去年办了8件案子的副院长何熙彦说,院、庭长直接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已经成了他们指导和监督的主要途径。 |